一.户口迁入流程:
1.属于本市户口的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外省市大一新生户口,根据市教委、公安局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我校入取通知书(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到后勤保卫处(图文楼404)办理登记手续,再由后勤保卫处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中途退学或开除的由本人到后保处及时注销。
3.在办理迁入本校集体户口的同时,需要据公安机关的规定,办理转换本市身份证的手续。
4.办理入户时间为入学当年度9月开学初至11月30日止。
二.户口迁出流程:
1.本人准备材料(毕业证书或退学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后勤保卫处开具迁出证明。
3.张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三.补办身份证流程:
1.未报入我校集体户口遗失身份证的,应到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已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到学校管辖地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本人书面申请补办身份证(包括写明遗失经过)。
3.辅导员签字。
4.后勤保卫处开具补办身份证证明。
5.张堰派出所办理手续。
学校户籍办理:王老师 电话:3161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