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
2. | 第二条 学校的中文名称:手机版伟德客户端登录。 学校的英文名称:Shanghai Zhongqiao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University | 第二条 学校的中文名称:手机版伟德客户端登录。 学校的英文名称:Shanghai Zhongqiao Polytechnic Uuiversity |
3. | 第十一条党组织书记的产生。学校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纪委书记1名。党委书记由上级党组织选派产生。 | 第十一条党组织书记的产生。学校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3名。党委书记由上级党组织选派产生。 |
4. | 第十八条 2002年学校举办者为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金润圭和童宪刚。2020年6月依学校申请,《办学许可证》上的举办者变更为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金润圭。 | 第十八条 学校现办学许可证上的举办者为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金润圭。 |
5. | 第二十一条 学校董事会由9—11人组成,其中4名董事由举办者推荐,其他董事由学校校长、党委书记、教职工代表和社会贤达担任,教职工代表由学校教代会选举产生。其中,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 第二十一条 学校董事会由9-13人组成,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共同组成。教职工代表由学校教代会选举产生。每届董事任期4年,可连任。任期届满时应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开展换届工作。首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由学校举办者推选。董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主要举办者、学校本届董事提名,经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推荐,由本届董事会推选产生新一届董事会。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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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第二十一条之后新增条款,之后的所有条目数加1。 | 第二十二条 学校董事会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财经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各专业委员会人数3-5人,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推选组成各专业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应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处为董事会常设办公机构,具体负责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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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二十二条 学校董事会的董事成员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学校董事会的董事。 | 第二十三条学校董事会的董事成员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8. | 第二十三条每届董事任期3年,任职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撤换。董事任期届满。新一届董事会董事根据本章程第十二条和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推荐、选举产生。 | 删除原第二十三条 |
9. | 第二十五条 学校董事会议事程序和规则: (一)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董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可召开,董事会决议需董事会全体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后方才生效。其中下列重大事项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1.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上的举办者。 2.聘任、解聘校长、副校长。 3.修改学校章程。 4.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5.审批学校年度财务报表和收支预算、决算。 6.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7.决定董事会成员及其在董事会中的职务。 8.学校章程规定的合作办学、专业建设、招生办法等重大事项。 | 第二十五条 学校董事会议事程序和规则: (一)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董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可召开,董事会决议需董事会全体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后方才生效。其中下列重大事项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1.变更举办者; 2.聘任、解聘校长; 3.修改学校章程; 4.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5.审核预算、决算; 6.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7.审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 8.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
10. | 第二十七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由3—5人组成。监事由党委委员、教职工代表、举办者代表担任。其中教职工代表由学校教代会选举产生,且监事会任职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校长或财务负责人。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由学校主要举办者推荐担任。 监事会每届任期为3年,最多连任2届。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 第二十七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由3—5人组成。监事由党委委员、教职工代表、举办者代表担任。其中教职工代表由学校教代会选举产生,且监事会任职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校长或财务负责人。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推荐。 监事会每届任期为4年。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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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第三十条监事会经费保障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须的费用,由学校承担。 | 第三十条经费保障 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须的费用,由学校承担。 |
12. | 第三十二条 校长和副校长任期与每届董事会任届期相对应,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由新一届董事会重新选聘。校长任职条件应符合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校长及学校关键管理岗位任职人员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董事经董事会聘任,可兼任校长、副校长及其他高级职务。 | 第三十二条 校长和副校长任期与每届董事会任届期相对应,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4年,任期届满由新一届董事会重新选聘。校长任职条件应符合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校长及学校关键管理岗位任职人员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董事经董事会聘任,可兼任校长、副校长及其他高级职务。 |
13. | 第三十六条 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获准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授予本科毕业生相应学士学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学校副高以上教师组成,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主席由校长担任,学位评定委员会由9—25组成,任期3年。 | 第三十六条 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获准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授予本科毕业生相应学士学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学校副高以上教师组成,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主席由校长担任,学位评定委员会由9—25人组成,任期4年。 |
14. | 在第三十六条之后新增条款,之后的条目数再加1。 | 第三十七条 学校设立国际咨询委员会。国际咨询委员会是学校决策顾问、学术审议的咨询机构,并根据《手机版伟德客户端登录国际咨询委员会章程》开展工作。由国内外在职业教育领域有重要影响的政府官员,知名企业家,校、院长及专家、教授组成。委员任期3年,可以连任。 |
15. | 第三十七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 (一)创建时及办学过程中的举办者投入。 (二)学费收入。 (三)政府扶持资金。 (四)社会各界捐赠及其它合法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 第三十八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 (一)创建时及办学过程中的举办者投入。 (二)学费收入。 (三)政府扶持资金。 (四)社会各界捐赠。 (五)其他合法收入。 |
16. | 第三十八条 资产依法管理的原则: (一)学校应依法办学,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政策,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学校在其存续期间对学校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开办资金、办学资产、受赠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分别登记建账,依法进行管理和使用,并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违反法律法规使用学校资产。学校不得将用于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的财产违规挪作他用。 | 第三十九条 资产依法管理的原则: (一)学校应依法办学,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政策,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学校在其存续期间对学校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开办资金、办学资产、政府扶持资金、受赠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分别登记建账,依法进行管理和使用,并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违反法律法规使用学校资产。学校不得将用于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的财产违规挪作他用。 |
17. | 在第四十一条之后新增条款,之后的条目数再加1。 | 第四十三条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合理定价、规范决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学校利益和师生权益。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内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完善利益关联方名单制订、定价论证、决策审议、执行立档、财务审计、监督报告、信息披露、责任追究等内控机制。董事会财经管理委员会应履行对关联交易监管的职责。 |
18. |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经2023年8月9日第六届第5次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 |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经2024年8月16日第六届第7次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 |